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十四章第二節 繼往開來之撲朔迷離 (第3/9页)

!”

    警察不與她較真,勸她冷靜下來,控告要有證據,不然適得其反。

    “你們要什麼樣的證據?他拿著刀架在我的脖子上,威脅說不把東西交出來就殺了我!這還不夠嗎?”

    尼娜問:“如果他確實是殺人搶劫犯,一定會將其繩之以法。你放心,他絕對跑不了!請你說實話,他搶劫的財物是什麼東西?因搶劫而殺人,這東西一定很值錢、很重要對不對?”

    “沒錯,這東西很重要,但是我不能告訴你!”

    其他幾個探員、警察告訴尼娜,問到現在,她始終不肯明說,一定有不可告人的機密。

    “太太,你不與我們配合,不愿說出被搶劫的東西是什麼,一定程度上阻礙警方破案,你要負責的!”

    “笑話!我負什麼責?倒是你們辦案不力,放著兇手不抓,只對財帛感興趣,說出去不怕丟人!”

    話說到這個份上,再談下去沒有任何意義。尼娜再說:“既然如此,請你跟我們到警局去一次,錄個口供,這是法律程序,請你配合!”

    “豈有此理!放跑了兇手,被害者錄口供,這是什麼邏輯?我回香港控告你們!”

    一聽這話,警方人員都火了,這個女人簡直不可理喻。一個探員說:“悉聽尊便,我們盡職了,望你好自為之!”調查竟然不歡而散。

    正要走,電話鈴響了,大堂經理打來的,說是有兩位訪客來找香港老板林發奎,要不要讓他們上來?

    尼娜等人聽說,立馬興奮起來,不等那位太太表態,急忙說請他們上來,看看到底是什麼人?

    兩個男子進門也不坐下,站著說話。一個講日語,一個充當翻譯。

    “請問香港來的林發奎老總在嗎?”

    尼娜不悅,怎麼又是日本人!不予正面回答:“二位尊姓大名?請問你們找林老板有何貴幹?”

    其中一個人說道:“池田橫鹿!我們香港的朋友托他帶一件東西來,請問你是……,不會是他太

-->>(第3/9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