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三節 繼往開來之真相大白 (第4/9页)
憐哪!正所謂“屋漏更糟連夜雨,船遲又遇打頭風”,雪上加霜。這錢我們不能收,否則有違我們當初的經營宗旨。”
男的先說:“老阿奶,迪樁事體噱頭來,小寶被救回來額第二天半夜里火燒,第三天照樣收到一封信,同一個人寫的。我帶來了,儂看之就曉得了!”
鮑母接過信,娘倆一起看,信上是這麼說的:
“一場大火是你們不守信用,勾結警方的報復行動,咎由自取。不過我們遵守諾言,仍然以5萬大洋收購這片廢墟,不管愿意還是不愿意,必須服從,3天之內無條件搬出去。如果報警,孩子會再次遭綁架,甚至被殺死。明天晚上會有人送錢來,你們準備好房產地契和轉讓手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兩個大偵探驚呆了,天下還有這般強買人家房產的!破天荒第一遭撞見。雖說不是掠奪,強人所賣實在是難忍這口氣。但是威脅在先,哪個也不敢拿孩子的性命作賭注,賣就賣吧!再說出的價也不算少,於是兩下成交,賣家拿著巨款掃地出門。
“現在你們有何打算呢?”鮑丫頭關心地問。
他老婆說:“伲是松江佘山人,只好回鄉下去。但是阿拉勿會種田,只會腌咸菜。鄉下頭做了無沒人買的,勿該行勿來三,不然坐吃山空總勿是生意經!”
鮑母點頭:“話是不錯,該行幹啥吶?”
“伲公阿爹有額兄弟在徐家匯教堂當執事,伊介紹阿拉兩家頭到佘山教堂里去做生活,一額看門,一額做清潔工,蠻好。小寶就在鎮上小學讀書,兩額老人也勿用做了,屋里看門!”
男的又說:“現在伲有鈔票了,在佘山腳下自己宅基上打算造八間房子。娜額辛苦銅鈿總是要不額,上次救小寶,性命交關,永生永世勿會忘記。歡迎儂有空到伲鄉下來白相!”
話說到這個份上,錢不收人家也不依,也是理當的。
不過老太太還有話:“那我就不客氣了,但是我還有個不情之請,能不能介紹我同你叔叔認識,老嫗我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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