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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第三節 連破奇案之誰是兇手 (第7/9页)


    案件有了關鍵性的突破,警方準備就緒,擇日開庭審判,哪知又冒出戲劇性的一幕。娛樂山莊老板接到法庭傳票,請到上海灘有名的銀牌大律師-鮑玉剛為他兒子辯護。

    事關重大,日本僑民委托,雖然不能戴有色眼鏡看人,主持公道是律師應盡的職責。但是控方請的是申城名偵探鮑銀燕,不是大水沖了龍王廟嗎?鮑律師不敢馬上答應,親自上鮑丫頭家來問個端的。

    正巧老娘、妹子和尼娜都在,神神秘秘地談論著。

    鮑玉剛把來意一說,母女倆都愣住了。丫頭不好說,這樁案子己方勝出是十拿九穩,只有叫哥哥放棄,又怕他不樂意。鮑母不便說,手心手背都是肉,支持哪一個好呢?

    常言道: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尼娜笑嘻嘻地開口:“玉剛大哥盡管接,不過要按照我的計劃行事,保管師姐名聲如日中天,您的聲望響徹雲霄,就看大哥您有沒有這個勇氣?”

    鮑母笑了:“瞧把你能的!說來我聽聽!”

    “這麼著,這麼著!保管此案轟動申城,尤其是大哥您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就看……”

    鮑玉剛大大咧咧地:“不就是臉面上一時下不了臺嘛,因小失大不是君子所為,就聽師妹的。想不到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尼娜了不起,了不起!”

    鮑母喜不自禁:“我兒大義凜然,這才是我鮑家的好子孫,就這樣吧,準備開庭!”

    轟動一時的大案終於如期開庭了,且不說苦主一方是警察局副局長的女兒,替夫申冤,本來就有轟動的效應;更有甚者,控方聘請的代言人是金牌大偵探人稱神探鮑母的弟子、她的女兒鮑銀燕,而辯方則聘請銀牌大律師、鮑神探的兒子鮑玉剛作代言人。

    一時間小報、雜志各種各樣的新聞滿天飛,有的還搞出了稀奇古怪的噱頭,什麼“兄妹闘”、“龍鳳闘”、“龍虎闘”,花里胡哨的,甚囂塵上。

    因為觀眾實在太多,西郊度假村又承包了這次法庭場所,破天荒地售票入場。不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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