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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第二節 鬥大魔頭之再次交鋒 (第7/9页)

不知道他們想幹什麽。

    抄寫進行到一半,張警官抓起一人,拎到隔壁教室,甩手兩個耳光,聲色俱厲地痛駡:“他媽的,你寫的什麽東西?鬼畫符似的,歪歪扭扭,蟹爬一樣。rb文化裏不也有漢字嗎?從小沒練過、寫過?一支毛筆握的像掃帚,半分眼不入。欠揍!弟兄們,教訓教訓他!”

    “好嘞!”幾名警官賽狼似虎,上去一頓拳打脚踢,打得他哭爹叫娘,殺豬似地喊叫:“別打、別打了,我立即改正,認真地寫!”

    這傢夥屬蠟燭的,不點不亮,這回謄寫得漂漂亮亮,一手毛筆字可圈可點,令人刮目相看。他本以爲這下討好了,沒想到引來更厲害的一頓揍,衹打得鼻青眼腫,遍體鱗傷,高喊救命。

    然後拖死狗似地到了鮑丫頭跟前:“鮑警官,正如你所料,這個小鬼子的確不是善類,故意隱瞞自己是左撇子,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好極了!押回警察局嚴厲審問,不管用什麽方法要撬開他的嘴,成與不成就看你們的本事!”

    “小看人!幹了十幾年的警察,過堂審問犯人乃家常便飯,不過審rb人是大姑娘坐轎子—頭一回,倒要看看他能扛得住幾套刑具?”

    沒想到這個小rb是個孬種,脊梁上才挨了幾鞭子就招供了。

    說穿了,事情也不大。他隨一群rb同鄉應居酒屋店長的邀請,參加宴會,説好了是幫忙性質,不僅喫白食,還有一個紅包。要求衹有一個,凡是左撇子一律改用右手喝酒喫菜,不得中途更改也不允許事後泄露。

    對於一貫使用正手的人自然不在話下,至於店家的動機他們才懶得問呢!問了也不會得知。

    這小子爲了白吃白喝一頓,勉爲其難,再説用右手拿筷子、喝酒也不會太彆扭,沒什麽大不了。萬萬沒有想到警方小題大做,搞了個意想不到的突然襲擊,手寫毛筆字,一下子露餡了!

    他左手寫得不錯,右手卻從來沒有練過,自然不成體統。因此挨了一頓狠揍,還在警察局行刑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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