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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凶杀现场(下) (第2/3页)

迹于街头成了社会流氓,陈燕在十岁的时候被领养,成年当了一名外科护士。

    赵大春因为与人结怨被砍,所以在外科养伤,就此二人熟识并相恋结婚。

    结婚后赵大春金盆洗手,不再与社会那些人有什么联系,并且找了一份很辛苦但让他非常满足的工作,平时在工地板砖,抽空去体育场兼职打扫卫生,往后的三年陈燕生下一个女儿,取名赵娇娇;夫妻二人也有了积蓄,是百口相传的恩爱典型。

    可在赵娇娇两岁的时候,赵大春从体育场兼职回来,拖着疲惫的身体,他推开门的时候看到怀孕六个月的陈燕与另一栋楼里的小李在床上激情的互相啃咬。

    霎时间,他猩红了眼睛,拿起桌上的水果刀一股脑的的捅进了小李的肚子里,不知过了多少下,身上地下都是血,他瘫坐在地板上气喘吁吁,陈燕吓得脸色苍白躲在床上颤抖。

    赵大春失去了理智,他站起身拿着水果刀插进了自己妻子的下体中。

    他听着她尖叫,求饶,哭喊。可手里像是上了发条一样停不下来,他握着刀柄,用力的捅进那个地方,最后扼住陈燕的脖颈,刀子划过鲜血喷出来溅的到处都是。

    陈燕的下体血肉模糊,他把手伸进去,摸到了那个成型的小孩,拧动手腕把一个差不多布玩偶大小的孩子掏出来。

    而身后放学回来的赵娇娇,在门口尖叫一声后就开始止不住的哭喊,赵大春心急之下踩着地上的死孩子快步走回去,把赵娇娇抱在怀里,却在她不停哭喊挣扎的时候,用刀割断了孩子的喉咙。

    后来,他把小李一片片切开,骨头用醋泡起来,肉就煮好了放在冰箱里,又把陈燕的下体挖下放在酒缸里,饿了就吃肉,渴了就喝酒。

    直到半年之后,他对外宣称陈燕病死了,又领养一个孤儿取名赵燕,说是这就是赵娇娇,为了纪念亡妻,取名赵燕,可陈燕的那副躯体就挂在洗手间里,赵大春一口一口的吃掉了陈燕和小李的皮肉,又将她二人的骨头分别泡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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