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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女上男下 (第3/4页)

龙蛇,还颇有颜筋柳骨之风。而且藏锋处微露锋芒,露锋处亦显含蓄,底蕴深厚,刚柔并济,不骄不躁,却又引人遐思。

    南笙的嘴张成了o型,不可置信的看着那随意挥洒的笔,直想画个圈圈诅咒他。长的那么好看,字也写得那么好,与她的字在一起,南笙好想去挖个地洞,像鸵鸟一样埋入地里,你们都不认识我。

    与溟玄一站在一起,南笙突然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了,那个人无论是怎样,都是那么耀眼。站是一道风景,执笔又是一种风景,一种莫名的自卑不知怎的就涌上了心头。

    好像自己只会惹来麻烦,只会给他添乱……

    拍了拍自己的脸,想什么呢,想那么多,有用吗?不如想想怎样才能变得优秀,变得可以让他的目光——没有那么嫌弃!

    南笙心中内牛满面,实在是看了一他的字,就没有勇气说要达到和他一样的水平了。

    “好了。”冷冽的嗓音穿透了南笙的耳膜,迫不及待的就凑到桌前去,只见洁白的宣纸上除了几行乱七八糟,歪歪倒倒的字外,又多了几行可以让她无限泪奔的行楷,不对,还是应该叫草书?

    抱头哭,认不清了,故意写在她的字旁边是想干嘛,多么凶残的对比!

    于是,自南笙身上发出的怨念更深了。

    溟玄一将她抄的书在旁边又抄了一遍,两个字体一看下来,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留给你临摹,也算是个留恋。”至少让你没有那么快就能忘记我。

    “啊?”临摹,这人是不是太自恋了。不过,确实比她以前练的字帖都不差,正好拿来借鉴临摹。那么,她就大方的收下了。

    “我要走了。”

    “去哪?”

    “一个你不需要知道的地方。”

    南笙……

    莫名其妙的,说话只说一半,还打哑谜。什么叫她不需要知道的地方?

    还是继续舔纸,啧啧,等她什么时候字写得这么好了,看夫子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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