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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简单粗暴 (第1/4页)

    李锦对着身边的几个侍卫招了招手,耳语了几句。

    侍卫领命从蛮人那里借来了几套铠甲,用十字木架挂上放到擂台上。

    所有人都茫然的看着几个侍卫在那捣鼓,不知他们在弄什么玄虚。

    等准备完,李锦肩扛着一把长枪,施施然走下看台,走进演武场,距里那几副铠甲三十步左右的距离停住。

    他也很想显摆,像白玉堂他们那样潇洒的施展一下轻功,不过他对自已有几斤几两心知肚明,还是不要丢人现目咯。

    蛮族的男人大多长得牛高马大,满身横肉,天生就是力气大的家伙,所以使用的武器多是斧头大砍刀等沉重的家伙,铠甲也比一般士兵所穿的铠甲厚实沉重的多,当然防护性也是挺生了一个档次。

    火枪有效射程为八十步,这蛮族的铠甲又大又厚,八十步肯定射不穿,傻子才会在那么远的距离射击目标,打不穿还是小事儿,射不中目标,那个脸就丢大啰。

    李锦回头看了一下看台上的绿衣,绿衣给了她一个坚定的眼神,意思是说:相公,去吧,相信你。

    汗,对俺这么有信心?

    李锦心中一热,枪离肩头,左手托住,瞄准射击。

    呯的一声晴空霹雳,透过呛人的硝烟,可清楚的看到中间铠甲的头盔中心有一个弹洞。

    从瞄准到射击,似乎只有了二三秒的时间,没想到真的命中正中,嘿嘿,真是神来之射呐。

    李锦心中一阵得意,再来第二枪的话,未必能够射中正中了,哈,老天爷在保佑着他呐。

    瞄了一眼四周,所有的蛮族勇士都瞪着大眼睛,嘴巴张得老大。

    这喷火的东东竟然能够击穿厚实坚固的大铠甲,若射到人身上,岂不是多了个血窟窿?

    厉害,非常厉害!

    李锦想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要让你们知道,小爷我虽然武功不如风流潇洒的白玉堂高,但我有聪明才智,只要我肯动脑子,照样能答应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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