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7. 1885章:随风逐浪年年别 (第3/4页)
其所出。”为了发展农业,首先要把战后流散的农民固着土地上。为此朱元璋曾多次令民归耕,并以减轻赋税为鼓励措施。洪武元年,规定允许百姓垦荒田为己业,并免徭役和赋税三年。洪武三年,令苏、松、杭、嘉、湖五郡无田百姓到临濠垦种,官给钱、粮、耕牛、种子,免徭役三年。又以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给十五亩,蔬地二亩,免租三年,有余力者不限顷亩”。”额外垦荒者永不起科。”又令四方流民各归田里,丁少地多者,不许多占,丁多地少者,验丁拨给荒田。这些措施有效地召回了流散人民,也有利于人民生活的安定和农业生产的恢复。随着大明从元末的战乱中走出来,与商业上,朱元璋多有推动作用,如止和雇和买。和买、和雇名异实同,皆起源于宋、元,其弊至于官不给价而民仍输物。朱元璋明令禁止,洪武二年令:“凡内外军民官司并不得指以和雇和买扰害于民,如果官司缺用之物,照依时值,对物两平收买。或客商到来中买货物,并仰随即给价,如或减驳价值及不即给价者,以监察御史、按察司体察,或赴上司陈告。”洪武二十六年又定,“凡民间市肆买卖,一应货物价值须从州县亲民衙门按月从实申报合于上司,遇有买办军需等项以凭照价收买。”就是官府购买所急用之物,必须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公平买卖,不能拖欠货款,亏损商民,种种表明,在商业上朱元璋重农抑商其实并不是一味的打击,因此单单用“抑商”两个字,事实上是并不对,至少不是全对,否则解释不了朱元璋在后期对商人利益诸多保护,支持,所以从这一个变化的过程上看,朱元璋比起前代的“抑商”要轻得多了,充其量只能算是随着形势的变化,政策上及时调整罢了,否则如高航所言,是没什么机会在这儿坐而论道了。
就在三人说话之际,那边也没停下,经过先前沈老爷子的渲染,加上米价一日比一日高的事实,让众人开始急于获得解脱的法子,所以不断的催促沈老爷子,可如今寄托希望于人家,也不敢太过催促,只能小心的提醒几句,如此折腾了半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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