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2787章:守得云开见月明 (第4/7页)

官跪奏,奏事毕,鸣鞭驾兴,百官以次出。他是太监有太祖太监不可干政的规矩在哪儿,这等地方他是来不得的,哪怕是今日他仍旧有几分忐忑,生怕碰上了外面的那些官儿,拿着祖宗规矩不依不饶,那可比死还要难受的,这倒不是说他怕那些官儿,实在是受不住那些言官没没日没夜的弹劾,所以平日里他能不见那帮文官儿尽量

    不见,若是按照他的性子,这帮言官就不该与他们说什么道理,不听话的全都让宫里的侍卫,押到午门外给一顿廷杖,他就不行在锦衣卫的棍棒下,还有人会不怕死的。当然了这些只是他的想法,就算他有这个心思,他也没这个本事,非但他没有,就是宫中的哪位老祖宗也没有这个本事。

    曹吉祥边走边想,不觉已到了屋檐下,走了这么一段路,他早已累得够呛,虽说是深秋的早上,可他仍旧走出了一身汗水,被来自门外的冷风一吹,忍不住缩了缩脖子,骂了声:“鬼天气!

    ”便抬手去拿登闻鼓架子上的鼓槌,这面大鼓自洪武元年就开始设立,当初洪武爷的本意是只要敲响了登闻鼓,朝廷官吏就必须受理,并将具体案情直接奏章上报皇帝,皇帝批复后再转由司法部门受理,审理结果要反馈给皇帝以勘其公允,如果司法部门磨磨蹭蹭,唐朝的规定是对主责官员“罪加一等”,本朝的规定是“蒙蔽阻遏者罪”,是有严重后果的。但这面鼓从洪武爷设立那一日便鲜有人敲打,整个永乐,洪熙都不曾听到鼓声,所以宣德年间,一位登闻鼓的值班官吏对皇帝提出:好些犯人,自以为有冤情,总是击(登闻)鼓申诉,实在是“烦渎不可宥”。

    真讨厌啊,添乱捣乱,不可原谅!

    宣宗回答他说:(祖上)登闻鼓的设立,就是为了让下(民间)情可以上达,怎么能称之为“烦渎”呢?

    以后但凡是击鼓诉冤的,谁要是从中阻挠,拖延不办,就定他的罪!(阻遏者罪!)正是宣宗皇帝的坚持,这面鼓还架在这儿,若不然以外面那些文官的意思,这面鼓就不该存在。若没了这面鼓,今

-->>(第4/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