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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章 更大的“私人鱼塘” (第5/8页)

利益就归于被告所有,自己就可能完全脱罪!

    反之,大陆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基本上贩毒的人,到了大陆,一旦被抓,就是一个死字,绝对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除此之外,华夏内陆的司法制度,更多的还是偏向于人治,华夏大陆之中,公检法基本是不分家的,所以往往警察抓的人,是几乎不可能脱罪的,只要上了法庭,基本上律师的价值就可以忽略不计了,任你说得天花乱坠,都没有任何的意义……

    说起来,这样的司法制度无疑是非常不健全的,但是恰恰是因为这种不健全,所以反而让许多的毒贩和亡命徒望而却步!

    很多的时候,司法越是健全,人在司法之中所能够起到的作用也就越是低下,而这样的司法健全,表面上看起来是健全的,但是一旦出现司法漏洞,却是没有办法通过人力去补救的……

    而有些时候,人治却并不比法治来得差!

    因为,人是有头脑的,是会变通的……

    如果人足够的智慧,那么有些时候,反而会比单纯的依照程序断案要好得多!

    从表面上来看,乐老爷子和巴哈姆特的决裂,实际上实际是有些偏早了……

    然而,任何的事情,都是有利也有弊的!

    稳妥的做法,固然是避免了风险,但是同样的,在看起来不得罪双方的情况下,实际上却是同时将双方都得罪了!

    反之,如果早早的站队,那么收益也就自然而然的会最大化!

    就像是做生意,往往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才能够赚取到最大的利益,等之后还有人去做螃蟹生意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不那么好做了……

    而对于乐老爷子来说。提早投靠隐龙,是他深思熟虑之后才做出的选择!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很清楚,巴哈姆特虽然名义上管理着这一块区域,但是自己作为华人觉醒者家族。实际上巴哈姆特在管理上必然是不会太过用心的……

    就像是少数民族在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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