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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二十六章 选择 (第6/8页)

来说,他是不能够确认哪一方是真正正义的一方……

    而伤人事件就完全不同了。司机可以很轻易的确认出哪一方是无辜者,同时他不会也不能坐视在自己的车上发生这样的事件,对于偷窃口角之类的事情,司机无动于衷,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如果对于打架斗殴这样的事情,司机也无动于衷,那么吃处分扣奖金是肯定跑不掉的……

    而同样的道理放在乘客身上,相比起司机来说,公交车上发生的事情。乘客往往是更加不会去管的,只要事情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他们往往会选择一言不发,任凭事情发展下去,见义勇为固然是一件好事,但是在现行的司法制度之中,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很难被界定的,反而可能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

    就像是之前有一个大新闻,有人在公交车上猥亵妇女,最后除了一个司机挺身而出之后,其他人绝大多数的时候在这个时候都选择了冷眼旁观,在新闻之中,称司机多次喊人帮助,却没有人愿意出手……

    以新闻者的角度来说,这个新闻绝对是可以说明当今社会的冷漠程度已经到了一种丧心病狂的地步……

    但是,其实换一个角度来说,这样的事情之所以会发生,很大程度上还是现有司法制度的问题,犯罪分子犯罪了,在犯罪过程之中如果被人见义勇为打伤了,那么伤人者是不是可以免责?见义勇为是不是会有奖励?国家是不是应该对于在此事件之中遭受麻烦的人给于足够多的补偿?

    道德这个东西,永远都是和法律相互挂钩的……

    法律不允许的道德,自然很少会有人愿意去做……

    就像是同样的事情,如果放在几十年之前,相信犯罪者肯定会被淹没在人名群众的海洋之中……

    原因何在?

    因为以当时的人们的价值观来说,这样的行为本身就已经足以遭受到巨大的惩罚了,说得重一点,在某一些特殊的时间段里,猥亵妇女的行为,是足以被判死刑的……

    也就是因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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