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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三十一章 区别三 (第4/9页)

有任何的包袱可言

    而对于普通人来说,即使很清楚眼前的这个人是一个该死的人。恐怕也很难下得了手去杀死对方,甚至对于很多人来说,就连主动动手打架有很多人都未必有这个胆子去做,更加不用说是杀人了!

    就像是一段时间之前曾经爆发过的恐怖分子持刀袭击民众事件,之所以会有很多的民众遇害,其实内在的原因是很多的,很多人在事后的时候都会说,现场有那么多的人,只是面对区区几个恐怖分子,居然会死伤惨重,这么多人,如果群起反击,这些恐怖分子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然而,实际上的情况却并不是如此,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的脑海之中,其实是没有杀人这种概念存在的,对于他们来说,面对持刀的歹徒,他们是不会选择反抗的,即使他们本身具有反抗的能力,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他们唯一的选择只能够是逃跑,犯罪者犯罪本身是没有任何顾忌的,但是对方受害者来说,却往往需要顾忌很多的事情,甚至,如果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是某个受害者奋起反击,反杀了的犯罪者,那么这个受害者的日子会好过么?

    恐怕也不见得,一方面,固然这样的人会成为英雄一样的人物,但是杀过人的人,无论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都会下意思的让其他人远离,总是会下意思的让人觉得危险,原因的远离,足以让这样的英雄人物在现实生活之中,举步维艰!

    普通人对于杀人,本身就是很厌恶的,他们有时候,即使知道一个人该死,但是也不会愿意亲自动手去杀人,而这也就是犯罪者面对普通人民众时候的巨大心理优势所在,就像是狮子面对羊群一样,羊群数量再多,也不会选择凡是狮子,因为他们是食草动物,所以不会主动去狩猎,也不需要去狩猎,久而久之,也就自然而然失去了去狩猎其他动物的资格,只能够沦为被狩猎的对象

    而且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总是在事后才会被定性下来的,以当时的情况下来说,如果真的有人能够在骚乱发生之前,把恐怖分子全部打死,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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