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七十二章 所谓审判 (第7/8页)
,就很难避免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有道理的一方,到时候也不一定有道理了,没道理的一方,更是会担心自己受到讹诈,在这样的情况下,私了往往会是更好的选择!
任何的秩序之中,权利往往都是环环相扣的,每一种权利之间,往往都是相互制约的
唯独审判本身,是所有秩序的终点,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审判者往往不会受到任何的约束的
这个世界上,但凡是有相对的职权,并且能够决定其他人命运的人,其实都能够算是审判者
区别只是,不同的审判者,能够审判的人群不同,能够给于的判罚尺度也不同,仅此而已
而越是掌握大权的人,他们审判的权利也往往越是巨大,而每一个国家的元首们,往往几乎一个人就拥有决定全国任何一个人命运的能力,而这种能力,其实也是一个国家政权之中最强大的一种能力
尽管他们不会胡乱的是使用这份能力,但是他们却实实在在拥有这样的能力
可以说,越是强大的审判能力,就越是需要强者去掌控
因为只有强大的人,才能对弱者维持最基本的公正,只有人超然物外能够不受到当事双方利益影响的人,才能够拥有真正意义上审判其他人的资格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审判者,其实都是不具备这样的资格,绝大多数的审判者,他们能够决定其他人的命运的同时,也往往会影响到他们自己的利益,所以这样的审判,本身就是不公正的
就像是警察的各种罚款,如果罚款可以变成他们的奖金,那么罚款本身就会变得毫无说服力,因为如果他们可以通过罚款来获得利益,那么他们的罚款就很难说是真正意义上在依法办事
而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审判,其实理论上来说,只有那些真正意义上高高在上的人,才能够给于其他人
就像是古代很多时候都会有一些所谓的告御状的传说,而但凡是告御状的案件,只要上了金銮殿,那么绝大多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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