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四十六章 精神的力量三 (第4/6页)
,人类的第六感的源头,本质上来说,其实就来源于人的灵魂!
是的。灵魂!
一直以来,在各种各样的世界观之中,有一种世界观是得到普遍认同的
那就是,人究竟是什么?
究竟是一个人的身躯代表了一个人,还是一个人的灵魂才代表了一个人?
人类的身躯究竟是人类本身,还是只是灵魂的一种载体?
对于这个问题,不同的人往往会有不同的答案,但是,有一种结论是绝大多数人都相对比较认同的
结论是灵魂!
具体说起来,也就是说。人的灵魂,人的意识,才是真正决定这个人存在的源头,至于人的身体,其实本质上来说,只是灵魂的意识的载体而已
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个人如果失忆了,那么实际上就等于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只有这个人在恢复记忆之后,他才会变回原来的自己,否则的话。他就永远只会是另外一个人而已
就像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对于神经病的看法一样,在很多人的认知甚至包括法律裁定之中,神经病人基本上都不会被认为需要承担任何的刑事责任,哪怕是杀人放火的事情。他们也不会被判刑,最多就是关在精神病院而已,因为无论是法官眼里也好,旁人眼里也好,神经病人本身就已经不算是正常人类了,一个拥有正常人格的人类的灵魂。在变成神经病之后,其实就已经不复存在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去审判这个人
这样的行为,简直就像是烧掉无人居住的别墅一样,根本就毫无意义可言
事实上,在司法之中,关于许多多重人格的案例,其实就很充分的能够说明这个问题了
在司法界的认知之中,多重人格本身,就代表着不同的人类个体,尽管这些个体占据的是同一个身躯,但是这些个体本身却是实实在在的不同生命,他们有不同的思想,有不同的思维模式,有不同的性格,有不同的习惯
所以,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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