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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九百五十章 所谓人道六 (第3/6页)

惩罚?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说到底只是偷窃他人的财物而已,如果只是不值钱的土狗,那么偷狗贼也不会因此获得太重的量刑,甚至可能达不到偷窃的标准

    但是,如果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偷狗贼在很多人的心中,其实是非常非常可恨的存在,可恨到什么程度呢?曾经有一个新闻,说一伙偷狗贼,在使用毒杀狗的毒针的时候,不小心扎到了自己的身上,最终毒发身亡而死

    这毫无疑问是一件比较倒霉的事情,但是在民众的评论之中,却没有人觉得这两个人死得非常冤枉,更多的人都觉得,偷狗贼被自己毒狗的针毒杀,是一件罪有应得的事情!

    是的,罪有应得!

    也就是说,在绝大多数人的潜在意识之中,偷狗的人,就算是为狗偿命了,也只是一个罪有应得而已!

    这也就是人道和法律之间的矛盾所在了,在法律之中只是小偷小摸甚至没有达到案件标准的犯罪行为,但是在人性的理念之中,这种行为却死有余辜!

    同样的道理,还有像是女子的偷情也是如此

    从现实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女子偷情其实算不上是什么犯罪行为,更不用说是违法行为了,充其量也只不过是违背了道德而已

    但是,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这种行为却是很难让人容忍的做法!

    在古代的时候,女子因为偷情或者未婚先孕而被浸猪笼或者烧死的,可以说绝对不在少数,在那种时代之中,这种行为在人们看起来,本身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女子偷情,被打死就是活该的,这种理念也是深入人心的

    而这种极端的观念,到了现代社会之中,自然是不会依然存在,但是不管怎么说,绝大多数的人,对于这样的行为,却还是不会抱有任何的好感的

    甚至,如果在现代社会之中,一个男人因为自己的妻子出轨而选择杀妻,也不见得会得到所有人的讨伐,甚至可能会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因为这样的仇恨和屈辱之下,对于男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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