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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黑格尔,三段论法,正反合精神 (第2/4页)

抑,结局是无路可去的最终自食其果—得之不易的自由自毁於残暴的恐怖统治。

    然而,歷史总是在对过失的自我学习中前行的:正是这种经验,也只能在有了这样的经验之后,一个由自由公民组成的既能行使理性政府的职责,又能实现自由、平等的理想的宪政政府才有可能得以出现。

    在《歷史哲学》的前言中,黑格尔阐述:「哲学表明,意识是存在於它无限多个概念之上的,也就是说,意识是存在於自由的、无限多的形态之中,而对立的抽象内省的形态只是它的一种反映。

    意识是自由的、独立存在的、有个性的,仅仅属於精神。」

    所以作為单独概念的「意识」,由两部分组成,两者都各有无限多个「形态」,一部分是原则性的,另一部分是对每个歷史事件的具体反映。

    所以他又说:「通常意义上的意识存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事物总体的概念,另一方面是对事物具体反应的抽象概念。」

    他同时说:「每个人的自我意识不同,对事物的反应也不同,和原则性的意识有所偏移,但是对於一个正常的人来说,这种偏移是有限度的,这种限度取决於他的正常状态,取决於他对上帝的尊敬程度。

    要了解这种概念的程度,属於形上学的范畴。」

    所以,虽然黑格尔的语言很难懂,但他阐述了:形上学必须要研究每一个事件中的命题和反命题如何联繫的机制,因此必须要比较每一个歷史事件中的例子和它们的原型,了解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的地方。

    黑格尔对人类社会抱有一种有组织性和目的论的观念,他的著作语言丰富而难懂,对於现代读者来说非常令人迷惑。

    不仅如此,他的观念和现代知识界流行的存在主义哲学以及个人权利的观念也正相反。

    几乎任何学派都对他的学说给予肯定或提出批判。

    歷史学家将受到黑格尔影响的人分為两个敌对阵营,黑格尔右派和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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