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既简单又复杂,强大意识 (第3/4页)
之前的一种状态。无意识,即有意识而没有意识到,只是一个双重的概念,是一种能的状态。意识的外在与内在的部分。外在的部分就是对带有意识目的的外在实现的察觉,是有意识地,自觉地的意思。内在部分是对意识自身的认识,我们通常称為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察觉的是意识的内在动机,是对意识自我的察觉。有意识或意识到我们称為意识,是意识清醒的状态,也是意识控制的基状态。心理学上,意识具有四个特性:意向性,统一性,选择性和短暂性。意向性是指人的意识能在某个事物物或某件事上集中多长时间。统一性指的是意识很难分开的。例如,当某人一边开车一边打电话,此人基上是不可能在两件事上都有意识。选择性是有关人能注意到某些事情,却没有注意到另外的事情。例如,在一个鸡尾酒会,某个人提到你的名字,当时你和那个人都同时跟不同的人群在聊天,但你却注意到了他(她)提到了你的名字。短暂性,又叫改变的倾向,是威廉詹姆士所描述的意识就像一条小河裡的河水。目前在意识这问题里,虽然可以肯定意识是大脑的產物;「自我」是如何感觉到「自我」的存在的,也可以说这种「自我感觉」是如何產生的,这个问题目前很难用科学实验的方法加以验证。科学家们认為这个问题的属性太主观了,导致很难用科学的方法加以验证,目前学术界正试图从神经科学、心理认知科学、哲学、物理学等方面来解释。早期心理学属於哲学的一支,此时意识属於哲学讨论的范围。到现代心理学的创立者,德国心理学家冯特,使心理学脱离了哲学成為独立学门后,心理学也开始研究这个问题。意识研究是早期心理学主要课题。当时冯特使用内省法来研究意识问题,但内省法遭到后来很多心理学家质疑甚至反对,其理由在於内省法并不可靠。他们认為内省法不能準确反映出人们丰富的思想、情感与行為,也不能让人接触潜意识或无意识的心理状态。而且内省法过於依赖复杂的语言,而导致客观性的丧失。虽然心理学家放弃了内省法,但由於找不到其它合适的研究法,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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