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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69章 欲摸鱼,先浑水 (第3/4页)

送章仇节度一份大礼,让章仇节度有和李相国讨价还价的本钱……”

    李昂和黄四娘都搬进了新租下的大院,两屋的小楼前,一架蔷薇开得正灿烂,李昂在正在花架下练字,黄四娘亲自在旁侍墨。

    倒不是李昂不打算干私盐贩,准备转行做书法家了,他这纯粹是在学写字。

    在后世他用的是简体字,如今来到大唐用的都是繁体字。这繁体字虽然大部分看得懂,就算看不懂,根据语意连猜带蒙大致也能蒙对;但要动手写,多半不会写。

    连字都不会写,还怎么混?

    这对他来说,还真是一件颇为迫切的事,所以他买了《孙子兵法》《诗经》、《大学》、《史记》、《道德经》、《山海经》、《唐律疏议》等一批书籍,一有时间,就拿出来抄,这样不但能练练毛笔字,还有利于加强对这些书籍的记忆。

    成管站在桌边说道:“李郎君,这回方家请来的是剑南第一讼师李瞎子,此人打官司从未输过,剑南各州府的官员对其都颇为头疼。前些天,李瞎子刚刚帮方家打赢了新都县的案子,便急忙赶过来,昨日已到火井。”

    准备要打官司了,李昂今天抄的刚好就是《唐律疏议》,成管的话,不禁让李昂想起刚刚抄过的《唐律疏议》第三百五十六条:

    诸为人作辞牒,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即受雇诬告人罪者,与自诬告同,赃重者坐赃论加二等,雇者从教令法。若告得实,坐赃论;雇者不坐。

    这一条律令,正是专门针对讼师制定的,大意是:凡替人写状子,增加控告的情况,同所告发的事实不符的,鞭笞五十下………

    真个是临阵磨刀,不快也光。这什么李瞎子号称什么剑南第一讼师,想必不好对付,这《唐律疏议》第三百五十六条,能不能利用一下呢?

    李昂停下笔,重新翻开第三百五六条。“赵家那边有什么动作?”李昂一边翻看,一边随口问道。

    “没什么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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