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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书同痴迷 (第1/2页)

    王家已经势力庞大,想用自己无非是在为王书同日后考虑。所以王家必须让苏清煜知道差距,知道水才是主子。

    瞧人,才送礼。

    若是瞧狗呢?

    礼也就免了。

    “书同,你说啥呢,呵呵呵,瞧人的礼物哪里比得上瞧人的情谊!等我好了,我请你去喝一场。”苏清煜靠在床边,结束了这个话题。

    “小煜,是谁来看你了?”常晚挽起松散的发髻,一身水蓝色蓝袍,初秋的风吹来,将细碎的阳光吹进了她漂浮的裙摆里。

    青丝渐乱,常晚将碎发别在耳后,长长的睫毛扑朔着,她歪着脑袋瞧着坐在圈椅里的人,却不想她这幅慵懒又可爱的样貌让王书同愣了神。

    “你是…常晚?”

    被直呼其名的常晚有些不悦,她站直身子看着苏清煜,眼神明显在问这人是谁。

    苏清煜已经将王书同的表现尽收眼底。

    他忽地站起来,长腿一迈,用挺拔的身姿直接挡住王书同痴了的目光。

    “书同,你忘了?这是我姐,你小时候可是见过的,当时你和我一起喊她,常姐姐。”

    王书同抬起眼睛,看着笑眯眯的苏清煜,然后一脸恍然。

    “原来是王家的少爷啊!”

    常晚口气很淡,和苏清煜的热络成了对比:“你们是有好久没见了,当初小煜能读书三年,也多亏了王大人的赞助。一晃真快,这都第四年了。”

    小时候,常晚当然见过王书同。那时她的印象无非王书同是个不懂事的顽劣少年,而不是现在这样:

    常晚的茶馆不是白开的,京城里的富家公子和青年才俊她是见过不少。因此王书同这种暴发户一样的打扮和肆无忌惮的打量,让她忍不住想起了京城的另一帮纨绔子弟。

    可是看苏清煜的热络,常晚突然觉得很不爽快,她希望苏清煜能清明正直,走官场也坦坦荡荡。当然自己并不是一块又白又水的豆腐,为官有多难,她也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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