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杀鸡 (第5/5页)
而是夹杂在队伍中间。卫队都是步兵,他们排成四排,吴懿走在中间,左右各有两排士兵。看来他还是做了一些安保措施的。
可惜他骑在高头大马上,就如立于鸡群的高脚鹤,也像黑夜中的灯塔,是那么的拉风,那么的显眼。估计他是个很自信的将领,认为自己的武功高强到可以闪避、格挡任何人射来的弓箭。
可惜的是即使他是蜀国的将领,也还没有战争形态已经从冷兵器时代过渡到火器时代的觉悟。
这是一条土路,路的两边种了两排枣树,有一段路旁边有一个小土丘,土丘后现在正趴着十一个执行组的队员,黄叙赫然在列。这是整段路最适合隐藏、偷袭的路段。
毕竟是在城里,适合偷袭的地方确实不多,即使是这个土丘,也是个很小的土丘,隐藏十几个人已经是极限了,人再多就很容易会露陷。
如果是用冷兵器偷袭,在这里设伏肯定不行,但是对于用惯火器的hong军特种部队来说,有十一个人足够了。
吴懿的队伍越走越近,马蹄声是听不见的,因为被“蓬、蓬、蓬”的踏步声掩盖了。两百人整齐划一地走路,还是很有气势的。整个队伍没有人说话,安静得可怕,只听到整齐的走路声,这种氛围很压抑。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这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能做大将军亲兵卫队的,必然是军中精锐中的精锐。所以,执行组的行动务求一击即中,否则,如果被这些精锐反应过来发动反击,他们必然会折戟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