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佰·十四 舍身取义 (第4/8页)
“木错大叔跟雅客汉呢,”落日却是第一时间把脸转向身后,却见木错一瘸一拐的,被雅克汉扶着往前走。
“小兔崽子,还看什么看,还不赶快走,”令人怪异的是,木错居然把腰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见落日望来,顿时狠狠的比划了一下。由于掌握不住力道,他脖子上已经有了一道淡淡的血痕。
“木错你哎,”其其格轻轻一叹。原来木错在之前沙漠蠕虫翻身的时候,从马上摔下来,摔断了一条腿。他本来不愿意拖累众人,以性命相要挟。是雅客汉以孤儿的身份勉强留下,搀扶着他,才能继续逃命。
“要是有马在就好了,”腾格尔难掩心中的伤痛,他们状态并不好,也是强弩之末了。这时候,马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只需要一匹,两个伤员都能够被驮走。
“可惜受了惊的马,完全和发了疯一样,就连你的那匹47级宝驹都不能幸免,”三匹马爬起来后就直奔盗甲虫群,就跟送死一样,紧接着便被饥肠辘辘的虫群,啃噬得尸骨无存。
“快点,这些狮子已经红了眼,已经要六亲不认了,”木错此时语气焦急。
“你别激动木错,我们马上走,”其其格高举双手,眼神颇为无奈的看了眼身边同伴,最为了解这个老友的性子,两人终知道拗不过。
而且来到狮群面前,他们也并不就真的安全了,这一点众人心知肚明。
此地距离部落,还有着一段不短的距离,而这段距离,此时已经被密密麻麻的雄狮狮群给填满。
原本保卫部落的狮子,反倒成了他们逃回部落的阻碍。这又是为什么呢?
要知道,部落那么大,上万头狮子,不可能每一只都认得他们。万一有个别脾气不好的,或是性格比较孤僻的雄狮。一旦莽撞地靠近过去,就极有可能就会误伤几人。
毕竟狮子的獠牙和利爪,部落人是从来不会修剪的。这样做,本是为了显示出自家狮子的雄壮威武,但是同样的,现在也成了众人眼前,一个巨大的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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