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失足女青年 (第5/5页)
治安的。
“她是一个卖身的,看见我不依她,她便想敲诈勒索我的钱,我不给,她就趁我不备,拿酒瓶砸我,你看看我的头,我的鼻子,都是被她打的,你不能轻易放过她呀。”
一个人到了不要脸的地步,还会凭良心说话吗?不会的。那时候,他是什么话都说的出来的,只要对自己有利。人之初,性本恶。
“你这么大年纪,你还要脸不要脸?你就不怕天打五雷轰?”如果说辩驳,施青红肯定说不赢方丛她们,如果说相骂,施青红比她们听的多。如果不是看着对方一把年纪了,她会骂得更难听。
在施青红来说,她是万万想不到,这个世界上竟然有如此不要脸的人,竟然猪八戒倒打一把,说我是卖!
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不是有警察在,施青红还会冲过去狠狠的揍他一顿。
老蒋一看这个女的,不是一个善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缓和了一下,“这样吧,你们两个人的事情,到派出所去说清楚,让派出所来解决。”
老蒋拿出手机,他给派出所打电话了,“我这里抓到了一个失足女青年,她对保安人员实施敲诈勒索,而且还打伤了保安人员,对,就在工地的大门口,我在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