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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血迹! (第7/8页)

    尽管这里是天然猎场,但毕竟是外围,里面大部分猎物都是放养进去的,以狍子,獾子,山鸡,野兔等小型动物居多。

    算上第一枪,顾丹阳这一路来,只开了两枪,熟悉了一下猎枪的用法,猎了两只狍子,就没了兴致。

    没办法,上辈子她狩猎,各种猛兽应有尽有,比起那时候的真刀真枪,这种狩猎,简直就像是小孩子的过家家,让人提不起兴致。

    盛世铭亦是如此,他也只开了一枪,做了个示范,射下了一只獾子,就停了手。

    他只是享受跟顾丹阳在一起的感觉,就算什么都不干,单单是在如此水草丰美的地方漫步,他也觉得情趣十足。

    相反的,摩尔倒是玩的津津有味,连续猎了三只兔子,五只山鸡。

    值得一提的是,他一边开枪,还一边喃喃自语:“嗯,这只好像肥一点,烤着吃一定好吃,不要跑不要跑,快到我碗里来……”

    就在这时,众人前方的灌木丛突然一阵耸动。

    “看动静,个头不小啊。”顾丹阳见此,唇角终于沁出了几丝兴味,眸光流转的侧目轻笑,“大铭,有没有兴致一起啊?”

    “好。”盛世铭的唇角几不可查的上扬了几分,露出了一个令日月星辰黯然失色的弧度。

    随着他话音落下,二人几乎是同时举起了手中的长枪,对准了灌木丛。

    下一秒,一只肥硕庞大的野猪从里面冲了出来!

    “我靠!没想到啊,这地方还有这尺寸呢!”盛老四失声笑道。

    摩尔则是眼珠子都直了,口水差点没流出来,“好肥,好大……”

    这只野猪也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竟是横冲直撞的朝着几人撞了过来。

    “碰!”

    伴随着合为一体的枪响,顾丹阳和盛世铭的枪口火光一闪,两枚子弹划出了两条优美的直线,近乎平行的飞射而出,竟是同时穿透了野猪的两只眼睛!

    “嗷!”

    野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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