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二十一章 双刃 (第3/4页)
亲复仇。
由于太过野蛮和残忍,过于残酷,早就被近代国家淘汰。
但或许正是因为这个世界同样太过残酷和野蛮,最终,我的法律之力,却是以这样的载体出现在世间。
它以更加残酷的手段威慑恶徒,即使生前逃避了审判,事后一样会被追加刑罚,没有人能够例外。
它赋予了受害者复仇的权利,当恶徒的行径被放置在阳光之下的时候,当冥河的大厅法典中记录了凡人的历程后,那沉重的罪行,最终将化作勒死他的绞索。
它赋予了无辜者和弱者必须的安全感,因为那些暴徒的首级,依旧高高悬挂在城墙之上,震撼着后来者的抉择。
它赋予了执法者和守护者无双的利刃,他们是弱者和平民的守护者,更是受害者的复仇代行者。
很明显,这很偏激,很血腥很野蛮,很不讲道理。
但在这个残酷的世界,若依旧使用现代律法.那连死刑都开始废除,花钱就可以保释的“和平时期律法”,才是真正的不适合时代的傻瓜。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若我依旧使用旧时代的法理作为律法的基础,那么,我的公正骑士们,即使遇到了杀人的恶行,也要如旧时代的警察一般,先收集证据收集证言,然后把罪犯送上法庭接受公正的审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甚至会不如旧时代的警察,因为规则之力远比制度更加死板和愚蠢。
值得一提的,就是死刑,是同态复仇在现代的极少数体现。
“杀人者偿命。”
这在传统/原始社会中的常识,已经被不少国家否定,越发繁复的法典,反而给了那些罪不可赦的恶徒再度为恶的机会。
在这个资源有限的世界,这可是一种太过奢侈的浪费,
“乱世用重典.这世界比乱世还乱,这重典自然也重的没边了。”
当我确定了这个律法本质的核心之后,才有之后法咒术的一系列应用产生。
但不管怎么说,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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