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笔墨官司 (第2/4页)
接到一个陌生人电话,他说他是律师,想帮我代理这个案子。
这个律师叫赵永,金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一直关注着这起事件,从出版社那里获得了我的联系方式,打电话告诉我:“一个文明的社会应该能容纳正常的文艺批评,对文艺作品、影视作品和公众人物的批判都应该纳入这个范畴。书中的内容应该结合上下文的语境来理解,有些词并不是针对黄东方个人,而是针对中国知识分子的共性。至于原告方指出的该书对他造成的不良影响,我表示不认同。我愿意义务做你的代理人,因为我在你的文字里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我对他表示感谢,约定第二天到他的单位面谈。
金诚律师事务所是亚洲第三大的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国贸最豪华的写字楼里。
楼里大都是外资企业,来来往往的人打扮时尚,气质不俗。
律师事务所的装修考究,中国风和现代主义的结合,显得低调却极富质感。
行政秘书接待了我,她有礼貌地给我端上茶水后,让我等等,赵律师马上到。
赵永律师和我想象的差别不大,4o多岁,留着平头,身材不高却相当结实,像一小钢炮,走路稳,两眼囧囧有神,有想法也干练的样子。
彼此问候后他单刀直入:“书我看过了,犀利深刻,对黄东方和他代表的思想批判很到位很彻底!我们一起努力吧。”
“谢谢赵老师,其实我知道,像你们这样的大律师事务所,5oo万以下的案子都不会过问,根本就不会接我这种小案子,您能俯身受理这个案子,我感到恨荣幸,非常感谢您。”
“别这样说,案子的大小不能用金钱的额度来衡量,我们做律师的,只有把公平正义放在第一位,才合格。公平正义可没有大小之分,一个人就是一个世界,他激荡起的涟漪有可能波及很多人甚至全人类,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次对公平正义的拯救。”
“其实,也没有料到黄东方会这么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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