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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对薄公堂 (第3/4页)

后,对方律师先陈述,各种给我和出版社戴大帽子。什么“反革命言论”,“无产阶级的敌人”,连旁听的人都啧啧摇头。

    又说我在书中将黄东方的过激行为比喻成“文化小丑”、“文化傀儡”是对他的人身攻击,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轮到赵律师言了,他用洪亮的声音说:“我们提交的众多证据,已经可以完全证明本书引用的黄东方的言论没有差池,不存在诽谤。”

    赵律师还根据起诉书中的指控,一一进行了反驳,他最后总结说:“文艺批评的尺度大小,可以衡量一个社会包容程度,曾小宇的这本书,不管从法律角度还是文艺批评角度,都没有问题。他没有站在‘挺黄’或‘反黄’的任何一边,只是作为一个公民对某些人或事表他自己的看法,这是公民对公共事务的批判,而黄东方过度解读了书中的某些词汇。”

    最后法官让我做最后陈述,我放眼望去,看到陈菲坐在第一排,对我微微点了点头,以示鼓励。

    看着她,紧张的情绪消除了大半。

    开庭之前,陈菲告诉我,不要紧张,说出你想说的,你在维护你的理想,也在维护我们社会的平衡,你所做的一切都没有错,我为你感到骄傲。

    想到她说的话,我不再有任何顾虑和畏惧,站起来,向法官致意后,朗声说:“法律是否该介入学术文化批判,我有自己的看法。自古以来,在政治律令的强压下,中国人对文字有着莫名的敏感与恐惧,甚至到了胆怯病态的地步。儒法之下的“八股”写作,伴随的是写作者心灵的荒漠、思想的贫瘠、信仰的空虚,这反过来又合成了制度的凝固剂。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展,中国文学市场更加自由开放,作家也开始寻求多元的表达方式与个性化的叙述。即使这样,如今的写作者仍然如履薄冰,面临着各方面的审查和担忧。法律介入文化批评,实际是对言论自由的挑战。以先例看,文墨官司的法治基础相当薄弱,捍卫作家的基本权益的正面案例少之又少,倒是以法律的名义禁封了不少好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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