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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无奈的判决 (第3/4页)

有消息我一定通知你。”

    “我找王佩华谈过了,这事儿还真不是他干的,他也在帮着我追查凶手。你看吧,有时我们臆想的东西不一定对,真相常常能让我们哑口无言。”

    “是吧,想想以前我们的大学生活,还是挺感慨,我们担心君君去当和尚,结果这丫的还真去当和尚了,操!”

    “你追付文心也是,什么馊主意都想出来了,你累不累?”

    “当时激情满满,怎么会累,你呀,大学算是白过了,连一次惊天动地的恋爱都没有谈过,你还是男人吗?”

    “别叨,老子不稀罕,自己一个人过得很爽。你呢,不是也单着吗?”

    “现在我爱不起来了,可能是以前作孽太多吧,现在再也没有像大学那样,为了一次求爱,精心准备一个月。”

    “那是你因为你老了,服输吧。”

    晚上陈菲送我回家,路上我告诉他杜锋导演因为自己被“封杀”的事情很消沉,如今还在外面没有回京。

    她说在中国做这些难免,以后你也小心一点,有时,找到自己,先隐藏自己,锋芒太露总是会招来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当时陈菲已经从电影学院毕业,自己开了一家文化投资公司,她屡次让我去帮她,我自然每次都拒绝。

    两周后,法院通知第二次开庭。

    在庭上,法官宣判:由于在用词上某些地方出了“正常批判”的范围,法院判定我与出版社赔偿黄东方5ooo元,并裁定出版社停止该书的行。

    法院认为,书中不存在诽谤,也非价值观之争,而是如何界定正常的文艺批评界限的问题。

    何谓“正常”?法院没有给出一个“正常”的标准。有的人认为法院做文艺法官,并不是很恰当,建议我上诉。

    旁听的人大都对判决有异议,大家的抱怨屡次被法官的“肃静”打断。

    我跟赵律师商量,认为我们已经捍卫了想捍卫的东西,上诉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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