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三章 花痴的另一面:世俗的逆贼 (第3/5页)
看我有时有那么一点点肤浅,呵呵,只是一时性起看看帅哥而已,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听歌,我还是喜欢欧美的摇滚、爵士和朋克,对国内的小白脸真心无爱。”
“对音乐的理解,跟你差不多,喜欢有力量和内涵的东西。从小喜欢听欧美老歌曲,在我的世界里,音乐的列车颠簸过三次,第一次是约翰?列侬在枪声中躺下的时候;第二次是黄家驹在舞台下睁着惊恐的双眼的时候;第三次就是迈克尔?杰克逊的离去,这次颠簸来得真太突然了,因为没有约翰?列侬与黄家驹的时间缓冲。本来还想着,哪天杰克逊来中国开演唱会,无论多贵都要贡献一张门票的,结果,泡汤咯。”
“看来,只有等我们去了天堂,才能听到杰克逊的演唱会了,希望到时能抢到门票,嘻嘻。”
“给你推荐纽约最近出来的一个雷鬼乐手的音乐,很带感哦。”
“先别说!让我猜猜是谁!”赵丽妃突然用手捂着我的嘴,“最近出来的雷鬼乐手,还是纽约的,那一定是matisyahu,对不对?”
这妞性格直来直往,与其相处轻松,她瞪着眼睛等我的答案。
“好吧,算你猜对了。”
“吔!我们臭味相投,我也喜欢他。知道吗,第一次听到他的歌时,脑子里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忧郁的黑人坐在一张50年代的木椅上,旁边放着一把电吉他,背景是典型的黑人街区,、nucleardisarmament等五颜六色的涂鸦围绕在他周围,灰暗的天空破了一道缝,露出一点晨曦。”
“不愧为文艺女青年,一开始我也以为他是个黑人,结果呢,是个犹太人。他信奉犹太教却留着络腮胡,身上没有一点cult式的叛逆,没有耳洞和口红,只有对信仰的守卫与对大同世界的理想表达。这样的乐手,从心灵到外形都是纯洁的,我喜欢。”
赵丽妃突然不说话了,我看过去,她正盯着我。
“怎么了,我可不是混血王子,别瞎盯着我看啊,我会害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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