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第7/8页)
之累,所以相对私心小,不会像薛家一样重蹈覆撤。因为其中的一部分职权在安德路这个首领太监身上,所以对于两淮盐政这块的消息,安德路也是知道的。
“那也不错了,用煮盐法制出的盐,哪怕多煮个两到三次也比不过这个。”皇帝看了一眼安德路道:“通政司里金陵和两淮这两地的事体朕把它交给你了,你要给朕负起责来。但是切忌不要存了私心,迷失了自己,犯了通政司的大忌。你的命只有一条,若是出了什么事情,可是不够赔的。”对于安德路这个从他还是皇子就跟在身边的太监,皇帝还是信任的,但是也怕他仗着自己的势,而今又掌握着通政司这样的“大杀器”,从而得意忘形,所以时不时的敲打几句。
安德路忙不迭的表忠心,态度诚惶诚恐。皇帝笑笑,不予理会,转过头继续看林海的奏章。“本朝立国之初,也曾想着用‘晒盐法’以替代‘煮盐法’,以节省人力和财力。最终是晒盐法只局限于处于边缘地位的福建盐区,不得发展。而处于核心地位的两淮、齐鲁等盐区却一直使用旧法煮盐。晒盐法经济、实用、高效,比旧法好处多多,朝廷上下岂有不知之理?缘何晒盐法不得推广?”
“臣整理积年的文书,从中得出反对的理由主要认为盐乃国家专卖,晒盐法不利于国家控制盐业生产。与之相比,煮盐法便于国家掌控。煮盐法需要灶具、柴薪和摊晒所煎之盐的场所。因朝廷对铁亦和盐一般,实行专卖制度,所以灶户煎盐所用的灶具也只能由专门的铸造局供应。除了国家统一拨给灶户盘铁、草荡、摊场等之外,还制定了与之配套的“团煎法”,“火伏法”,“簿历法”1等。国家通过这样的手段和制度,从而掌控灶户的生产情况,从源头上杜绝私盐。更有甚者,甚至认为晒盐法根本是加剧了余盐和私盐的产生,应该据以杜绝。”
“可是采用煮盐法真的杜绝私盐了吗?并没有。朝廷虽实行盐专卖制度,怎奈商户受重利引诱,私贩渐渐公行,越来越猖獗,以至于近年来,朝廷的盐利一年不如一年,大有悖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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