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出师不利 (第3/4页)
来。县衙就到了。
钱塘县衙坐北朝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八字墙,那是古人用来张贴告示什么的,原本有一个读书人正在给几个布衣黔首的正在摇头晃脑的读着告示,一见到这边有更热闹的,也立马围了过来。
大门左右两侧,各有两个石狮,一人左右来高,左右两脚,各按着一个圆球,对向而视。大门上方,高悬着一个牌匾,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徐勇被压着脖子,只能瞟着看一眼,因此看得不是太清楚,只能猜大约就是钱塘县衙四个大字了,至于门口两侧的楹联,更是看不清了。
沿着台阶,进来大门,就是一个甬道,左侧有冤鼓一架,平民百姓有什么冤情,可以击鼓鸣冤,只是这鼓也不是好敲的,遇到开明点的,心情好点的还好,按照右侧石碑上的:“诬告加三等,越告笞五十”就行了,也就是说这案子判下来,要是你赢了还好,要是你输了,对不起,你得罪加三等,原本罚钱的,你就得坐牢了,而且,要是你这官司,要是原本在乡老处就能解决的,你告上来了,县太爷觉得不该他管的,鞭子抽五十下再放你走。。
可要是遇到不那么开明的,心情不那么舒畅的,那就更完蛋了直接二话不说,先杖你个二十三十的,这打板子里面的门道,可是说也说不清,可以十板子打的你吐血而亡,也可以一百板子打完你躺两三天活蹦乱跳,这都取决于你给的钱多钱少。但是你都击鼓了,哪还有什么钱啊,这板子打下来,必定要丢半条命,那还喊什么冤啊,命都保不住了。所以古代而言,敢击鼓鸣冤的,都得有大勇气的人才能干,也就是统治者嘴里的刁民了,对付刁民怎么办,当然是打死最好了,省得以后遇到荒年造反什么的。在明朝有一个东林大佬,叫侯洵的,对着俘虏的闯营士兵说:“不肯安安饿殍,效尤奋臂螳螂。”意思就是说,你们不去在家里安安静静的饿死,学什么螳臂当车的螳螂来造反给我们添乱!敢于击鼓鸣冤的刁民,在统治者眼里同样也是造反的潜在人选,因此必须要打压为上
沿着甬道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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