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借兵 (第3/4页)
曾一个叼b样,因为看得清,看得明白,就一个心思的想逃跑,哪敢跨过大同江江左一步?
丰升阿就是tm旗人废物的代表,一营骑兵去打挖金工人,能被人家用二十几杆土枪在白山黑水狙击的人仰马翻,落荒而逃。
被百姓戏称为‘鸭蛋兵’,意思是不禁碰,一磕就碎。
卫汝贵的兵倒是敢打能打,不过军纪太坏,走到哪里祸害到哪里。
何长缨爱惜羽毛,也怕自己的援朝军沾染了这些恶劣习性,自是主动离他盛军远远的。
江自康性子太弱,马玉昆以叶志超为马首,都不是能自作主张,敢当风险的主儿。
“现在既然知道了日军的行军路线,元山支队朔宁支队暂时离的还远,野津道贯的本部估计现在还在开城;所以走在最前面,首先到达平壤的肯定是早已出发了的大岛义昌的第九旅团。”
说到这里,何长缨直想轮遍叶志超家中的所有的年轻女性。
真不知道李鸿章怎么选了这个傻13,当朝鲜战役的总指挥?
这场甲午之战,在何长缨看来就是一场傻子打蠢猪的战争。
野津道贯,天时地利人和一样没有一样,情报闭塞,军力薄弱,居然还敢军分四路。
而平壤清军有着绝对的兵力优势,又知道日军所有的动向,完全可以集中全部的兵力,用两万的军力一举吃下大岛义昌的第九旅团。
然后再挥师东进,干净利落的吃掉立见尚文的朔宁支队那两千四百余人。
野津道贯伸出来的四只爪子,转眼就被狠狠的敲断了两只,剩下的就是再全力打残四千七百人的朔宁支队。
估计打完了朔宁支队,已经得到消息的野津道贯,就会大惊失色的急忙缩回他的乌***逃回汉城,在山县有朋带着第三师团过来之前,绝对不敢北进一步。
那么,整个朝鲜战争,甚至甲午战争都会重新改写。
而叶志超居然跟个傻b似的,让两万大军都耗在平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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