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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再谈谈《英雄》 (第1/5页)

    伯恩斯这个家伙当初也是看好这个《电锯惊魂》的,但他就是觉得这个詹姆斯·温的胃口太大了,怎么要什么分成呢?怎么能如此的打破常规呢?

    所以,他就想吊着这个詹姆斯·温还有格雷格·霍夫曼。

    毕竟,大家从合作的角度来讲,他伯恩斯是甲方啊,他出钱啊!

    出钱的是大爷,这是全世界的共识,没办法,资本主义社会便是这样的,甚至无数的资本家都奉行着,金钱才是一个人的价值的唯一体现,金钱的多少才关乎于一个人的道德高尚……

    反正,钱是老大嘛,那么自己当然不担心了。

    可是没想到,在去争夺那个《primer》失败了,那边抢的人太多……

    但说实话,伯恩斯真的是觉得那个片子似乎在商业方面比较的一般,总体上来看……看,不,懂!

    是呀,所以票房能有多少,真的是很难说,但是,正因为这个电影看不懂,那么大家还觉得这其中不错,有点儿意思,于是,大家就趋之若鹜了。

    不管那个片子了,伯恩斯这就要来搞这个电锯,但很可惜,被克林特·罗给抢了先,那这个事儿……

    “哈哈哈……我的老伙计,大家以后都是一家人了,这个电锯的上映还有发行,我们可得好好的谈谈哦……”

    “这,好吧……”

    罗耀翔这喝的是非常的懵逼,但依旧是把伯恩斯给弄的是没处插嘴,他说不出那个电锯事儿来,至于说一家人,那也是啊,之前他们俩人不是打赌嘛,便是《宿醉》票房的事儿,这个赌罗耀翔赢了,那么罗耀翔就可以买狮门影业的股票了呀。

    此时的狮门影业还不是什么大公司,可是股票来说也不是很便宜。罗耀翔准备拿下师门公司10左右的股份,这样他就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股东了,而这个资金需要差不多1000多万的美元。

    事实上,此时的狮门到底值不值1亿。那谁也说不准,你说这个电影公司吧,硕大不大,说笑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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