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五百七十五章 慧桥妹子来了! (第1/5页)

    可以完全的肯定,那就是所有鼓吹废死的人士,他们都有一个共性,他们绝对的都非常的在乎人权,鼓吹人权,甚至成天把人权挂在嘴上……

    那么,这里就有个问题了,既然如此的鼓吹人权,但他们就是没有发现,人权与废死,是非常矛盾的!

    这里面的事儿,其实特别的简单,只是被包装的太厉害了,仅此而已。

    首先,大家一定都承认吧,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对不对?

    生命无价,甚至这本身就是鼓吹废死人士的主要观点,因为生命无价,所以,就算是罪大恶极的犯人,也要尊重他们的生命权利。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一件事,就是人这个生命确实是无价的,但这个无价,可以衡量!

    怎么说呢?

    甲的生命是无价的,那么好,乙的生命也一定是无价的对不对?

    那么就简单了。

    甲的生命无价=乙的生命无价。

    也就是……

    无价=无价!

    大家都是无价的嘛,这肯定谁都同意啊,绝对没话讲,对吧?

    那么,如果甲很恶劣的杀死了乙,而甲又不需要死,这个公式就完蛋了!

    无价就不等于无价了,因为甲又没死呀,那么再上一层的公式,也就完蛋了呀!

    甲的生命无价不等于乙的生命无价……

    生命不等于生命!

    到了这里,人权里的基本生命平等都做不到了。

    所以,矛盾不矛盾?

    鼓吹废死的人,怎么还好意思去鼓吹人权呢?也许,他们根本自己就是不学无术的……

    只不过,到此也不过是废死本身就是反人权的,也不过如此,而废死真正厉害的地方,那还是在于……

    破坏了基本法!

    杀人偿命,在人类整个的历史上,无论是东西方文化,都是共通的,而又有两千多年前刘邦的那约法三章,这个死刑的存在,也就是杀

-->>(第1/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