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第1/5页)
安斯两眼泛着绿光,用一头饿狼看到可口美味的小羊羔似的眼神直勾勾的盯着眼前的两盘翠绿喜人的凉拌菜,被凉拌菜不断散发出来的阵阵酸辣香刺激得险些忍不住口水横流,只能不停地吞咽着过度分泌的唾液,就连原本已经有了五分饱意的肚子也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凑热闹,“咕噜咕噜”没玩没了的叫了起来——那声音响亮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这是饿了有好几天没吃饭。
当然,作为一名吃货,安斯肯定不会就这样眼巴巴的干(gan)看着美食流口水,他之所以还没有将心动化为行动,是因为此时此刻他两只手都“很忙”——别忘了,某人那左手包子右手舀粥的彪悍吃相(==)
所以他只是在犹豫,到底是要空出哪一只来吃凉拌菜。
是放弃左手的灌汤包子好呢?还是舍弃右手的小米粥的好?
要知道,让一个吃货主动舍弃美食可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哪怕只是放弃那么一小会儿,也足够吃货们为难许久,考虑良多。
此事无关智商,皆因“本能”作祟。
但奇怪的是,同样身为吃货一族的安斯居然没有苦恼多长时间,只是略微迟疑了一下下就很是果断(欢脱?)的选择了放下右手用来舀粥的勺子,改而拿起放在一边还没用过的筷子。
好吧,你一定会奇怪,安斯为何会做出此等不符合一个大吃货的行为,其实理由很简单,也很现实,因为安斯根本就不会用左手拿筷子(吃东西)!
虽然安斯能够用左手写出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但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左撇子,他左手的毛笔字只是打小刻意练习的结果,跟左撇子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所以,不要以为一个会用左手写字的人就一定是个左撇子,也不要以为一个会用左手写字的人就一定会用左手拿筷子夹菜,不管这看起来多符合逻辑,事实证明,凡事都会有例外哒。
咳咳,话题有些扯远了,言归正传。
话说安斯拿起筷子后立马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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