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奸商 (第3/6页)
,被姜凡拉着的纤纤玉指正在微微颤抖。
自家的小姐受了委屈,姜凡见到周梦瑶这般我见犹怜的模样便准备陪她放任一回,随即正色道:“小姐你气力不够,我来帮你摔。”
不管三七二十一,姜凡接过周梦瑶手里的笔架朝地上大力一摔,登时砸得粉碎,一地狼藉。
姜凡本来是不想惹麻烦的,怎地这一出手,却又觉得浑身异常的舒坦,当即对那老板吼到:“放你娘的狗屁!臭奸商!”
笔架值不了几个钱,可是上面的几支笔都是自家店里的好货,被姜凡砸得稀巴烂可是损失大了。
老板咬牙切齿地说到:“你们竟敢如此胡作非为,不把损失赔给我,我定要告官叫你们挨板子,哼!”
姜凡轻蔑一笑,回道:“损失?这几支破笔能值几个钱?”,从身上随便取出十来个铜钱往柜台上一拍:“我看这些钱就够了!”说完姜凡便拉着周梦瑶往门外走去。
老板和他儿子哪里肯依,当即怒气冲冲地追出店外挡住姜凡和周梦瑶的去路,强拽着说要去告官。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巡逻的捕快很快就现了这边的情况。
“诶诶诶,干什么呢你们几个?”说话的是一位满脸大胡子的捕快。
两边互相指责,嘴上的功夫都挺利索,大胡子捕快懒得听别人吵架,便大声喝止道:“吵什么吵!你们都得跟我去衙门走一趟!”
周梦瑶又耍起小姐脾气来,瞪着大眼睛冷冷一笑:“本小姐不去!”
“容不得你不去!”另一个捕快强行拉着周梦瑶说到。
周梦瑶怒道:“你们好大胆子,知道我是谁吗?竟敢”
话只说了一半就被那大胡子捕快的一句话噎了回去:“我管你是谁!当了十几年的开封府捕快我就没怕过。”
姜凡突然想起一件事,包拯好像当过开封府尹,在京官多如毛贵胄满地走的东京城内,这位大胡子捕快如此有恃无恐会不会仗着后台就是那个谁也不买账的包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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