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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第3/6页)

也是极好,举手投足间都是大气温雅。

    “砚砚吧,快进来,今天太阳大。”薛女士拉住她的手,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好像认识了许久。

    林砚双眼发热,“伯母好。”

    “好,好——”薛女士喜欢女孩,年轻的时候就想生个女儿,可惜没能如愿。后来因为事业,也不想再生了,路景凡她都没有什么时间照顾,再生个孩子她怕更亏待了路景凡。

    路家的装修以美式风格为主,并不是那么富丽堂皇,温馨有家的感觉,处处可见设计者的品味。

    路父戴着眼镜,身上透着淡淡的书卷气。林砚知道他是个律师,b律系毕业,对他更是敬仰。没办法,她是学渣,对学霸充满了敬畏。

    她乖巧地坐在沙发,路父和薛女士坐在她对面,蛋挞坐在她的身旁。

    画面很温馨,她也很紧张。

    路父开口道,“景凡给林砚剥个柚子,我早上去买的,说是很甜。”

    “好,你们先聊。”路景凡起身去了厨房。

    林砚心里万分纠结,她不知道该聊什么。“伯父伯母,这是我给你们买的礼物。”

    薛女士浅笑,“原本是听说你得奖想给你庆祝一下的,买什么礼物呢。”

    林砚一脸的真诚,“我不知道买什么适合,希望你们希望。”

    薛女士打开一看,格子的羊绒围巾,“好看好看,比景凡的眼光好多了。以后再来别买礼物了。”

    路父的礼物是钢笔,他非常喜欢。路父写的一手漂亮字,林砚千方百计打从路景凡那里打听到的。这份礼物也是用心了,还有花了一笔钱。

    路景凡端着柚子出来,见他们相谈甚欢,嘴角微微扬起。

    薛女士披着围巾,“还是砚砚的眼光好,可比你上次买的那条好看多。”薛女士没好气地指了指冰箱上的那块布,“太丑了。”

    林砚瞧了一眼,觉得那颜色有些熟悉,大脑飞快地运转着,恍然想起来,她当时陪着路景凡去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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