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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第4/7页)

自己的价值并与其他人做一样的事。

    在宫里几年养得细皮嫩肉就这样毁了大半,路上他们运气还算不错,还没遇到羌芜人驻扎在西北区的打家劫舍队伍,更没碰到草寇山匪。

    只是越走,心越是荒凉。

    路有饿殍,时不时在雪地里踩上一脚,就有可能下方是一具早已冻僵的尸体。

    在这个时代待得久了,连自己都没发现已经能够感同身受,不然为什么心中是沉甸甸的痛和无能为力的无奈。

    他们到的是一座相对富裕的村庄,村里人一看到他们只是路过的商队,满脸的警惕,不容陌生人轻易踏入。

    直到他们拿出了食物才勉强让他们借住几个夜晚,是一个老村长主张同意的,这个村落可能因为经常与盗匪打交道,壮丁都显得比其他地方壮实不少,一看到李變天一行人的着装,哪怕最朴素的衣服也不是普通百姓穿得起的。

    李變天身边的阿一阿三不但战斗力爆表,甚至连厨艺都不错,用着傅辰提供的鸡精,就是山间野味也别有一番风味,路上打的兽肉也被用盐腌制过,可存放一个月,夹到两片面饼里,这是曾经现代肉夹馍的吃法,再把这个夹馍放到野菜汤泡软,一口咬下去热滚滚的暖流淌入空荡荡的胃里,哪怕与现代的食物完全云泥之别,但此时此刻却胜似人间无数。

    阿一等人看傅辰这个吃饭,有些新奇,也学着傅辰的吃法,这一路上,这个少年总是能让很普通的食物变得好吃许多。

    几人尝试后,对视了一眼,都露出了这样很好吃的模样,快速解决这食物。

    李變天扫了一眼,弹了弹傅辰的额头,眼底却藏着淡淡的赞赏,“鬼灵精。”

    傅辰捂着额头,不好意思笑了起来。

    这里的村民也没什么吃的,得到李變天等人给的大饼,哪怕硬得像石头一样也吞了下去。

    借住的那户人家的小孩一直盯着傅辰手里的肉夹馍,身上穿着破旧的薄袄,身体已经僵硬了,人特别瘦,颧骨都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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