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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案结(加更!) (第2/4页)

官的名声也就传开了,当然此事容后再提。

    “大人、大人,小民就是个罪人!小民不应该行贿上任县令,小民不应该冤枉黎大哥,小民知错了,小民愿意将功补过,小民愿意赔付之前在黎家那得来的银两,并再加付二十两,求、求大人宽恕。。。”罗五凤急急的道,他是真的怕了,像黎祥那样断手他不敢想象。。。如果能出些银子就能减轻些罪行,他一百个愿意!

    杨文清皱眉,她准备了一干的证人,一干的证词等等的证据,现在居然说不用了?这让她情何以堪?她大脑在快速的运转着——黎祥故意打了人逃逸并让兄长替罪牢狱,现在也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罗五凤,他虽然有罪,可是他也是半个受害者,他的错只错在行了贿,并冤枉了黎如玉的父亲,拿走了黎家的养身立命之钱。

    再说,杨文清手里罗癞子的那份口供,这份口供也略显单薄了些,虽然能吓唬罗五凤一把,可时过境迁,那二十两的证物估计都不知道花哪里去了,这口供拿出来其实还真没什么说服力,罗五凤虽然承认行贿,可真让他出去和前任县令对峙,最后也只能被前任县令反咬一口,叫声刁民

    何况,黎如玉的目的从始至终都是黎祥和罗五凤,那个县令不过是遭了池鱼,看他没将黎如玉之父发上府衙就知道,显然对方心里也有愧的。。。

    如今他既然已经认错,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那她也不好一直揪着这个不放,但是犯错了还是得接受惩罚的,不然要官府何用?至于前任县令受贿的事,等她将案情搞定之后,待到定期汇总时间将这些文案送到府衙去,那就和她没有相干了,想到这里,杨文清觉得与其这样拖着,不如速战速决好了。

    她道,“罗五凤,虽则你承认了罪行,可本官依旧得按规矩办事,但念你认错在前,知错能改,本官也不多罚你,又因你本是受害者,将功补过倒是不必,本官就判你赔偿黎家纹银二十五两当作补偿,至于行贿之事,则属民告官的范畴,已经和此案脱离了主题,又因有证人供词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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