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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妖孽莫慌2 (第1/5页)

    剑眉星目,直而挺的鼻子(省去一千字赞美词),蔺未霖果然长得很是不错,不过面貌比起齐成钰还差了一点,身高身材什么的比起周英也要差一些,但他已经算出类拔萃了,加上配得上男主头衔的几乎无所不能的总裁身份,这样的配置在这个小世界里已经是男神得不能再男神了。

    姜岚摸着下巴打量这个连夜驾车回来的男主,丝毫不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前男友多了就会拿现男友与之比较”的渣渣。

    蔺未霖两夜未眠眼底有些发青,深呼吸几口气才忍得下心里的厌烦,淡淡的道:“要我连夜赶回来是有什么事情?”

    语气虽淡,火气倒不小,不就是你没联系到你的亲亲“笛声晚”嘛,冲我发什么火呢,姜岚忍下这具身体心里涌起的委屈之意,脸上扬起微笑,走过去挽住他的胳膊。

    “你忘啦,今天可是我们在一起的第555天呢。”这当然不是真的,反正蔺总事多人忙,也不会真的记得,555,也不是个好数字。

    蔺未霖愣住了,他从来不会无聊到去记这种日子,郁向岚以前也从不提,看着挽着他臂弯的女人脸上娇艳的笑脸,心里早就想好的那句“我们分手吧”怎么也吐不出来。到底相伴走过了十几个年头,罢了,当初本来也是一时冲动把她扯进来,平时对她也不怎么好,就让她过好一个纪念日,给她留下点美好的回忆再提分手吧。

    果然如原剧情里一样,男主去了一趟c市回来就要对“郁向岚”始乱终弃,姜岚当然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毕竟男人的愧疚和舆论有时候还是很好用的。她把他往里带,一出口是甜蜜蜜的声音:“走吧,亲爱的,我们去吃海鲜哦。”

    蔺未霖心里愧疚,当然没有意见。

    说起来其实蔺总裁在原剧情里也是个好男人的代表的,然而那是在遇到女主角以后,蔺总那是把女主含嘴里怕融了捧手里怕一不小心给化了,而现在还没与女主心意互通的蔺总对女主是春风拂面,对她这个炮灰前女友那是秋风扫落叶,总结:略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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