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网址改成为 m.011bz.cc 请牢记

第29节 教3 (第2/4页)

以扫盲时间长度为参考。因为刘璋要求,在扫盲的同时,要进行新律法的普及教育。现在扫盲还没结束,新律法试行也不到一年,所以,这个案子,怎么处理还是有回旋的空间的。

    刘璋点了点头。

    他就是需要个合适的理由。

    “来人,将这一干人犯全部拿下,谁敢反抗,当场处决!”刘璋再次下令。

    “可不敢再反抗了,若再有反抗,神仙也救不了你们。”徐庶急忙冲那群羌人喊话道。

    “大家都听官府的,老老实实的,别反抗。相信官府会秉公处理的。”胡僧支谦也急忙喊道。

    侍卫们,找来绳子,冲上前去,很快把百十个闹事的羌人全部捆锁拿下。

    等到众人皆被拿下,刘璋这才走到这群羌人面前。

    “我现在先不跟你们讨论你们自己的罪行,我先跟你们说说这和尚的罪。

    你们也刚才都有听到,这和尚自己已经认罪了。

    和尚之罪有二。其一,他不是医生,益凉律法规定,非医不治病。就是说,不是医生,不能帮人看病。否则就是违法。若是非法行医而谋利,官府可拘而刑罚;若是误人性命,百姓可告官追究其刑责。其二,因为他的救治,耽误了那孩子正常的医治时间,导致死亡,属于间接致人死亡。所以,他是蓄意害命,间接致人死亡。按照益凉现在的律法,杀人罪名成立,证据确凿。

    现在,我就跟大家说说这两条益凉的律法,大家记住了,然后你们自己来当回法曹,你们自己去给他判罪,看看罪名成立不?

    其一,非医不治病。就是说,不是医生,就不能给人治病,否则就是违法。

    其二,非法致死即杀人。就是说,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的方式,非法导致别人死亡,就是杀人罪。

    好,这是两条益凉现在通行的律法。现在,你们每个人都是法曹,死去的那个人,被和尚耽误了救治而死的那个,就是你们的儿子或者父母,是你们至亲之人。大家都弄明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