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第2/4页)
相、圣人贤者的名字要避讳,叫“国讳”或“公讳”;亲属中的尊长者的名字也要避讳,叫“家讳”或“私讳”。
林黛玉的母亲叫贾敏,所以林黛玉在读到“敏”字时一律改读为“密”。
避讳的另一种方法是用音不同而意义相同的字去替换。秦朝人把“正月”叫“端月”就属于这种情况。(“端”是开端,开始之意。)
汉武帝姓刘,名彻。汉朝人为了避武帝之讳,凡是用“彻”字的地方,都改用“通”字:“彻侯”改为“通侯”,人名“蒯彻”改为“蒯通”。
唐朝人为避太宗李世民之讳,把“民”字改为“人”字,柳宗元在捕蛇者说里就把“民风”改写做“人风”。在今天读它时,要看注释才能明白。
为了避讳换字,甚至闹出这样的笑话:唐太祖名虎,因此把“画虎不成反类犬”改成“画龙不成反类犬”,简直使人莫名其妙。
“缺笔”和“缺文”是避讳的又一种方法。所谓“缺笔”,是在非写该字不可的情况下,少写笔画。林黛玉在写“敏”字时总是缺一笔。所谓“缺文”,是空格不写。南北朝时的梁武帝萧衍的父亲名顺之,所以梁人萧子显所撰的南齐书里,遇到“顺之”二字,都空一格。
封建社会避讳的范围很宽,要求很严,避讳不限于帝王将相和尊长的姓名,简直成了限制人们言行的精神桎梏,因犯讳而丧命者也不是个别的。唐朝著名诗人李贺的父亲名晋肃,因为“晋”与“进”同音,所以不能参加进士科的考试。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李贺虽很有文才,但由于避父讳,终身不能参加进士科的考试,只做过奉礼郎之类的小官。韩愈也因爱惜人才,劝说李贺参加考进士,而遭众人的非议。
如果只是舆论上的谴责,那还不算太大的压力。为了维护这荒唐的避讳制度,唐王朝的法律规定:犯讳者判处三年徒刑。而在那“朕即国家”的社会里,帝王的意志就是法律,他们的喜怒哀乐决定着人们的荣辱生死,因犯讳而被杖打甚至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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