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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星期日:大千世界的羊杂汤 (第3/4页)

   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满脸痘痘的男生的脸来,然后这个男生像是一个开关一样,砰一声随之带来了纷乱的杂七杂八的记忆,她突然记得这是小学,可能是初中,或者高中或者大学,都有可能的一个时间段里的一个男生,印象里总是穿灰色的袜子,把袜筒提得老高快要扯到腿肚子上去,穿永远也洗不干净的球鞋,给她写情书,也可能是给别人写情书,她记得自己是看了,把接受情书的那位描述为太阳上的百合花,许琛暮记得自己笑了好久,太阳上长百合花,这就尴尬了,还没长就烧没了,真是壮烈的爱情啊。

    想着想着就觉得伤感起来,自己这过的是什么日子,想起来的都是这些,满是痘痘的老土的男生写情书给不一定是她的人说,啊,你是太阳上的百合花,是寒冬里的一枝梅,是夕阳后的玫瑰。她想对陆琼说起这件事情,可是想了下,总觉得陆琼会批驳她看不出文学艺术来,会一本正经地告诉她这是不对的,然后像语文老师一样扶一下眼镜给她当理解一样分析这些东西。

    虽然陆琼没干过这种事情但是看起来就像是能够干出这种事情的人来。

    尤其戴起眼镜来好像变态教授的模样,许琛暮抱着日记本坐在沙发上看陆琼跪在垫子上低头写些什么东西,刚才接了个电话之后随即啪嗒一下跪下,找出纸笔来默无声息地记着什么,她觉得自己坐着陆琼跪着不好,于是蹲下去,视线和陆琼平齐,才发觉陆琼不知道什么时候戴起了眼镜,蹙起眉头来露出忧愁的面容。

    “你跟林黛玉似的。”许琛暮脱口而出,却骤然想起,林黛玉是谁?愣了愣,陆琼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抬眼:“起来,地上凉。”

    这都说了几遍了陆琼都不会腻烦么,许琛暮蹲着也不觉得地上凉,歪歪头看着陆琼翕动着的无声的嘴唇,接着,从里面溢出了难得的可贵的声响:“我知道了,明天我会过去一趟,具体的东西我在家里整理一下,是,没关系。”

    合着你们也用语言交流么,之前都是脑电波?胡思乱想了许久,陆琼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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