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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我认得她 (第3/5页)

 “阿风,是哪家的?我怎么没见过?虽然这小丫头长得不是惊艳型的,但要是见过的话,我也不至于忘掉。”沈晔蹙眉回忆,还当是他们这个圈子里谁家的小孩。

    “不是谁家的,”凌风摇了摇头,想起某个咋咋呼呼的小丫头,心里忍不住涌出几分好笑,仿佛正在被纠缠似的,“而且,这小姑娘明年就该高考了。”

    这意思是人家不是b市某个权贵的女儿,且至少也十七八岁了?

    “那你是在哪儿见过的?”罗苏也生出好奇了,他们总裁这人的个性,在场的也算心知肚明,真难想象他居然会用这种带着几分软和地说起一个小姑娘。

    “你哪个亲戚家见过的啊?”沈晔眼皮一抬道,凌风这人的尿性他深有体会,能让他记住的雌性动物只有三种类型,要么是他妈,要么是亲戚家的孩子,要么就是他养的猫狗。

    他妈显然排除,猫猫狗狗也排除,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了。

    “姑姑家。”

    沈晔脑子里迅速开始整理这个关系并筛出对应的人来,作为小青梅+死党+同学+合作伙伴,他对凌风家的情况还是很了解的。

    凌风的姑姑嫁给了黎家老二,而黎家与他们同辈的只有一个女孩子,就是黎家老三的女儿黎阳,算起来黎阳大概也就是个十六七岁吧?

    “黎家?”沈晔以笃定的口吻道。

    凌风点点头:“她叫楚宁,是阳阳的好朋友。”

    “总裁居然能记得亲戚家孩子的朋友的名字?”罗苏表示很惊讶。

    沈晔亦然,仔细算来黎家那个小姑娘和凌风压根没有任何亲缘关系,姑姑小叔子家的女儿,能让他这好友有些印象已经很让人吃惊了,更别说刚才那小丫头还只是黎阳的朋友。

    “阳阳常提起她。”所以他才能记住。

    沈晔和罗苏默然,两人已经想象得来,肯定是这黎家小姑娘见凌风一次就提一次,若没有太高的频率,凌风定然是记不住的。

    事实也确实如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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