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第7/14页)
二的名玉兰,第三的名翠兰。
那两个大的从小儿配与本庄人家,只有小的那个,要招个女婿,指望他与我同家过活,做个养老女婿,撑门抵户,做活当差。
不料三年前,有一个汉子,模样儿倒也不错。黑胖黑胖的,一看就是有福气的人家。他浑身鳞甲,一脸威武,像是当过兵的,很有气势。他说是福陵山上人家,姓朱,上无父母,下无兄弟,愿与我家做个女婿。
我老拙见是这般一个无羁无绊的人,就招了他。一进门时,倒也勤谨:耕田耙地,不用牛具;收割田禾,不用刀杖。昏去明来,其实也好。
他的肚子也很大,一顿要吃三五斗米饭。早间点心,也得百十个烧饼才饱。幸好他也吃素斋,如果是肉食的话。就算是老朽这些家业田产之类,不用半年,就会被吃个干净。
直到后来,老朽才发现,那是个妖怪。直到那个时候,老朽才明白,怪不得这女婿这么能吃。”
唐三藏闻言,解释道:“他做的多,自然也吃得多。”
孙悟空低头闷笑,当年天蓬元帅因为嘴馋,提前前往蟠桃园摘了蟠桃食用。都几百年过去了,他这个嘴馋的毛病还没有好。就算是人间的食物,他也吃得津津有味。
闻言,高太公又叹了一口气,闷闷不乐的说道:“吃还是一件小事,说实话,他吃的这些东西,还没有他做的多。不管怎么样,还是我这个老头了占了便宜。
就算他是一个妖怪,老朽也不嫌弃。就当是效仿禹王和女娇,来一个人妖通婚。自古以来,人族和妖族的联姻,向来不少。
只是,那妖怪和我女儿都成亲三年了,却是没有诞生一个子嗣。再这样下去,我们这一脉就要绝户了。
老朽跟那妖怪说,让他和我家女儿和离。那妖怪不仅不同意,还将我女儿关在后宅子里面,都已经大半年了,也不曾见面,更不知死活如何。
因为他是一个妖怪,平常法子对他没有用,所以要请个法师,将他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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