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24 (第5/5页)
低于朝廷折税价格。
两税分夏秋两次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十一月纳毕。
法令规定,允许土地买卖。地方各级官府,须见细则清单所列,方能加盖大印,完成土地所有者变更,产去税移。经手官吏必须确保手续完整,存份备案。交易完成,买方课税。
改制自此正式拉开序幕,后世称做建元新政。赋税改革被列为晋昭武帝文治武功的首项。
后世史学界称,自建元后,轻重之权,始归于朝廷。昭武改制,使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诚而奸无所取,便利天下,与民生息,是赋税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影响深远,誉载史册。两税法,是人头税向田亩税的过渡,奠定了后来朝代彻底舍人税地的基础,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当时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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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元二年初,皇帝发布大晋朝建元年间第一个五年计划。昭告五年间朝廷的施政方向、全国的重大事项、财政初步预算、赋税收入基本预期,等等,明确提出不加税率,不增税种,要使国库赋税收入稳步增长,五年翻两番。一时朝野哗然。
这便是五年规划的由来。后世虽因战乱动荡、王朝更替有过间断,然则治世君主为恢复国力、充裕财政,纷纷效仿昭武,使得五年规划传承后世,广为采用。此亦被誉为昭武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