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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4/6页)

方的肩膀“很好看。”

    安潇潇地脸不自觉一红,与其说排斥不如说是本能性地避开了赢珏的触碰“谢谢。”

    赢珏眉眼一沉,把手收回到自己的口袋里面往前走“车在外面等着,我们走吧。”

    安潇潇跟上去,在坐进车里的时候拘谨地问赢珏“我到了那里需要做些什么吗?”

    赢珏看着缩在角落里不肯靠近自己的安潇潇,尽量扬起一个希望能够让安潇潇放心的笑容“陪在我身边就可以了。”

    其实这次的订婚派对,赢珏猜准自己的父亲也会去,以他们父子极为相像的性格,赢珏觉得,安潇潇的出现一定早就被老狐狸赢岑知道了,所以这次带安潇潇出来,直接把她装扮成自己的女伴,也好排除掉赢岑的疑心,为自己日后的出其不意做打算。

    跟着赢珏走进被装扮的富丽堂皇的订婚派对现场,安潇潇才在幽蓝色与深紫色交织的炫彩幻灯片上面看到,这次订婚派对的主角,居然是丹麦伯爵和豪斯集团董事长的千金。

    丹麦伯爵?豪斯集团?这些贵气的让安潇潇摸不到边缘的名词,在认识赢珏之后,居然就如同彗星撞地球一般席卷进了自己的生活。让安潇潇在不断挖掘自己灵感的同时,颠覆着自己从小到大养成的节俭淡薄的价值观。

    因为单纯地对面前景象的恐慌,安潇潇攥着赢珏的手更加紧了。赢珏感受到了安潇潇的惊恐,细心地把头轻轻歪在了安潇潇的耳边“不用怕。”

    安潇潇看向赢珏,在对方深邃的眉眼里面,仿佛真的看到了某种宇宙般的光晕。她木讷地点了下头,才终于不得不承认,赢珏这个家伙,永远给人一种‘听我的话’的帅气。

    就是那样一种压迫力十足的帅气,让安潇潇的心总是紧巴巴的。而向来散漫惯了的安潇潇,对于这种帅气,可以说是十足的讨厌。所以比起赢珏,乔寻那种‘我是你的’的帅气才更加的适合安潇潇。

    但是如果真要比较的话,安潇潇最想要的,还是从一开始就怀恋着的,专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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