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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 (第5/6页)

生父母比较亲,麻利地撇开了养父母,不过真正孝顺养父母并且不认这种亲生父母的女孩子也有,数目却不算太多,当然也有一部分孩子是对双方父母都孝顺有加,完全忘记了自己被抛弃的过去。

    在自己穿越前,这已经成为一种很普遍的社会现象。

    秀姑认为,只有一种被收养的孩子可以孝顺双方父母,那就是被拐卖的,或者走失的,或者是亲生父母走投无路活不下去了不得不给孩子寻一条生路而送人的。这种情况,养子养女应该孝顺亲生父母,因为他们不是被故意遗弃,甚至前两者的父母还在苦苦寻找他们,但是他们在和亲生父母相认的时候也不能忘记养父母,养恩胜生恩。

    至于其他被收养的原因,统统都可以忽略,为生儿子把女儿送人或者卖了的亲生父母有什么好认的,不怕被卖第二次呀?

    现代社会尚且如此,何况身处的封建社会?

    秀姑绝不会收养任何孩子,不是她没有恻隐之心,而是她很清楚自己是俗人,俗之又俗的大俗人,做不到一视同仁。自己的孩子怎么疼爱教训都可以,别人的孩子一旦这么做了,不知道外人得编排成什么样,教的好了倒还好说,一旦教歪一点事情就大发了。

    太纵容别人说是捧杀,太严格就是刻薄,这是很多继母难为的真实写照。

    她和壮壮母子情分这么多年了,人人都说她对壮壮好,像对待亲生孩子一样,从来不拦着公公和丈夫给壮壮花大钱上学读书,只有她自己清楚自己对待小野猪更用心些,发自肺腑的血脉之情。她从来都没想过把自己的私房钱以后平分给壮壮和小野猪,她做不到这一点,可能多年的感情会让她留给壮壮一些东西,但绝不和自己亲生孩子得到的一样多。

    对待壮壮尚且如此,何况别人呢?

    所以,秀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张三婶,为了不留下话柄,她又道:“今儿许多人给我们家阿硕脸面,带了不少东西过来道贺,丽娘,你叫赵婆子捡一百个鸡蛋、两斤红糖、两斤馓子出来给三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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