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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第7/9页)

为她成日家在外奔波忙碌,不能时刻在她跟前伺候,若是刘氏不接受,自己这个做女儿的就会不能安心做买卖了。

    刘氏依然不为所动,紧闭着眼。

    顺娘无法,只得出来跟谢二娘说:“以后你就只管去厨房里做饭罢,既是她不要你到跟前去,你就不去。”

    回头,她又对齐氏说:“劳烦嫂嫂以后伺候娘罢,我再去雇个人回来,让她晚上伺候着娘,你也能歇一歇。这些日子以来,嫂嫂着实辛苦了。”

    自打刘氏摔伤造成偏瘫之后,她醒了又不要谢二娘过去伺候,晚上基本都是顺娘伺候刘氏上半夜,下半夜就轮到齐氏来伺候刘氏,一连半个多月,她都没睡成囫囵觉,白天又要照顾孩子。半个多月下来,整个人都瘦了一圈儿,顺娘曾经想要代替她去伺候刘氏下半夜,可是齐氏说什么也不让,她说顺娘白天还要为了喜家的买卖忙碌,哪里能不睡觉。

    顺娘说现在到年跟前也不是很忙,也不用出去跑买卖,可是齐氏就是不让顺娘守着刘氏下半夜,她说熬夜亏人,顺娘是一家之主不能熬夜。若是顺娘因为熬夜病了,那就更麻烦了。

    见嫂子如此固执,刘氏又不让谢二娘去她跟前伺候,顺娘也担心这时间一久,嫂子熬不住会病,就去找牙人寻了个十三岁的小婢回来,本姓汪,在家排行第一,小名叫杏儿的回来伺候刘氏。杏儿虽然因为营养不|良,长着一头的黄头发,可身量倒比同龄人高些,骨架子大,看着挺结实,有力气。据牙人说,这个杏儿乃是汴梁城郊贫苦人家的女儿,家里穷,孩子多,过不下去,她爹娘就找了这个牙人说愿意把女儿给人做侍婢,签个十年八年的契约都没问题。

    顺娘挑上杏儿伺候老娘,牙人替杏花跟顺娘签了八年的契,也就是说等到二十一岁,杏儿就可以跟顺娘解除这个契,回家去了。顺娘一次性地付出了八十贯钱才把杏儿领回家。彼时官府是严禁买卖人口还有奴婢的,许多的奴婢都只会跟主人家签一个类似于长期雇工的契约,到时间,这些奴婢可以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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