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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水曲柳 (第6/8页)

人说与人前,他不自然的扭过头:“走吧。”

    白灵问道:“丝巾是你特地要买给我的?”

    “嗯。”邹城的回应格外简短。

    白灵细致的端详手里的这条丝巾,丝巾是提花绸面料,颜色是很素淡的月白色,让人联想起皎潔的清辉荡漾,仿佛一缕清风浮上心头。花纹都是暗纹,丝绸的质地柔软光滑,白灵遗憾的说道:“真的很好看,不过我不太敢带出门。”

    再低调也是一条丝绸的围巾,丝绸这是什么料子?现在穿旗袍的也有,只是比较少,人们最多搔之以鼻,还没有大规模的上纲上线,但是三年后,这些全部会被打为奢侈堕落的资本主义享乐思想,白灵不敢冒险。

    邹城轻轻说道:“我也没打算让你带出去,平时可以在家里戴,反正没人知道。”

    “那多浪费啊。”这条围巾一定不便宜。

    这条胡同是死胡同,平时没人经过,在一个拐角处,邹城拉了拉白灵的指尖,宠溺的说道:“女孩子都爱美,哪怕不用示人,我也希望,我能给你买你喜欢的东西。”

    哪怕不用示人白灵心里酸酸的,谁不爱美呢?只是没有表现出来罢了,白灵感伤的说了一句:“你真好。”

    邹城以前不懂这些,就像不知道她妈为什么一定要买皮鞋一样,为什么在家里被翻的乱七八糟,东西都被收走的时候,坐在门槛上哭了整整一夜,在最艰难的那两年,她依然把自己收拾的利索整洁,哪怕马上就要去街道那头扫厕所

    邹城心如刀绞,每次回忆起这些,他的心就像在油锅里煎了一遍,他捂捂胸口,还记得李爱云曾经跟他说过:“小城啊,每个姑娘都爱美,天性是压抑不住的。”

    为什么要压抑人的天性呢?如果有条件,穿的光鲜亮丽,到底有什么错?重活一世,邹城依旧没有明白这个问题的答案。

    邹城牵着白灵的手:“走,我带你回家。”

    晚饭是在邹家吃的,方叔叔也过来蹭饭,两家人很熟络,邹城带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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