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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真·主角现身 (第1/3页)

    让我们把主视角给了我们的真主角,混混哥。混混哥名叫张志豪,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从小家境贫寒的豪哥早早的就有要干出一番事业的决心,俗话说的好啊,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们的豪哥更是之中的佼佼者。上初中的时候也是属于被欺负的那一类型,倒是没有挨过打,也没有被抢过钱。没被抢过钱倒不是因为我们的豪哥有什么特殊的能力,其实是因为太穷了,连被抢的资格都没有。没挨过打就好解释了,夹着尾巴做人呗,点头哈腰的叫声大哥,认个耸,表现的识相点,就不用挨打了,甚至有时候还能跟着大哥去踩踩自己的朋友什么的,虽然豪哥顶多也就是放放风的。

    到了高中的豪哥终于意识到了一个真理:人不狠,站不稳。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豪哥用一把扎进了自己的左手。(好吧,我承认我用词不当,只是划破了层皮。诶呀,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话说,为什么是左手啊,左手好可怜的,这么可爱,你舍得伤害她吗,这种风雨交加的夜晚不是应该和左手干些别的有趣的事情吗?这明显是s谢文东的场面真的大(me)丈(g)夫(x)?!!!)

    彻骨的疼痛让豪哥与过去那个软弱无能的自己说了再见,,窗外雷电闪过,豪哥在窗户的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倒影,这个英俊,冷酷,而又沧桑的男人,又一声闷雷响起夹杂着一道闪电落下。

    他内心的魔王,诞生了!

    高中生的豪哥由于初中跟在大哥们的身旁鞍前马后的伺候着,所以也学会了许多大哥们为人处世的方法,到了高中发现加入“混哥联盟”竟是如此简单,你只要走路的时候把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然后双肩一耸一耸的,头要随着肩膀律动,并要时不时的甩头,嘴巴永远是骂骂咧咧的感觉,因为要给人一种“老子谁都不鸟。”的霸气感。

    然而,霸气的走路姿势只是一点,如果这时候再配上二流子一些的服饰就更好了,小背心,大短裤,人字拖,胳膊上要有纹身,其他地方也可以,总之一定要有纹身,脖子上带一根又粗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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